第251章 247:后夜_大山谋生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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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247:后夜

  第251章247:后夜

  “文化哥,你们还有力气嘛,给咱们搞点树枝回来,这火不能灭,我们本来就没吃饭,身体温度控制不住,又耗费了这么多精力,要是没有火,我们一旦睡着可能会被冻死在这里。”

  “好,我去搞点。”

  “我……和你一起。”

  王天信挣扎着,跟吴文化一起出去了。

  吴钱财伤势手臂先前就被狼撕破了,留了半晚上血,已经有点失血过多。

  有狼的时候忍着一股劲坚持,现在危险消除,身心一放松,直接和王天孝一样,瘫倒在地上不能动了。

  王天孝和他面面相觑,皆是笑了笑。

  “钱财哥,你可不能睡着,等稍微休息会,我们就下山。”

  “好的老板。”

  吴钱财答应着,但是眼睛还是下意识想合拢,他觉得很困,就连坚持眼皮的劲道都没了。

  王天孝看在眼里,微微心急,知道这是脱力的表现。

  他挣扎着爬到吴钱财身边,发现他的手臂还在流血,而身上的衣服也全被流出来的血浸透,又被寒冷的天气所冻,结成了硬邦邦的血冰。

  王天孝咬咬牙,将贴身的背心撕下一片,叠成个带状,帮吴钱财绑定好伤口,让血暂时不要这么流了。

  这也亏是吴钱财身体好,壮实,才能坚持到现在,要是其他一般人,估计早就倒了。

  王天孝心中非常感激,又很惭愧。

  说起来,虽然大家相处一年,基本就像是家人一样。

  但归根结底,也只是雇佣关系。

  他不能让人家跟着自己受罪,更不应该陷入这样的危机里。

  尽管他也不知道会有这种危险。

  等回去了,给他们再加一些工资吧。

  虽说不是救命之恩,但也差不多,大家可是一起有过生死患难经历的人,自然不能和以前再相提并论。

  他不能让这些有情有义的人心寒。

  而是让他们都知道,人只要心里善,只要付出了,都会得到更多的东西。

  一会,吴文化和王天信抱着柴火回来了。

  三人重新将火堆给架起来。

  火苗又慢慢熊熊燃烧。

  周围暖和了很多。

  王天孝先前为了压灭火堆,将自己的大衣烧了,所以此刻身上的衣服穿得最少,虽然有火堆的炙烤,却还是冷得瑟瑟发抖。

  王天信看在眼里,将自己的大衣解开,对他说:“哥,来,我们两个披一个,遮着风,就不会那么冷了。”

  王天孝笑笑,“不用了,我坚持会就好,你赶紧穿好衣服,不要把自己冻着。”

  “没事,我身体这么好,怎么可能冻到,再说了,这不是和我们小时候一样嘛。”

  王天孝楞了楞。

  然后微微笑着,钻到弟弟的衣服里。

  就像披雨衣一样,兄弟俩头顶上扛着个大衣。

  王天信说的是两人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天信特别调皮,母亲不让出去玩,他就是要偷偷跑出去,结果回来后,暴躁脾气的张玉凤就不让孩子进门。

  王天信只能大冬天缩在门外面瑟瑟发抖。

  这个时候王天孝看不能让弟弟回来,就会带着衣服跑出去,然后和弟弟一起缩在地坑院的巷道口取暖。

  很多次都是这样。

  这些事情,要不是王天信突然提到,王天孝都忘记了。

  四五十年前的事情,又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怕不怕?”

  王天孝翻动着棍子上的狼腿,笑着问弟弟。

  狼肉吃起来怎么说呢,有种淡淡的土腥味,不是那么好吃……

  不过好吃不好吃这种事情,还真不好说。

  王天孝慢慢是发觉了,他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可能别人觉得好吃呢,所以还真不好下定义。

  而且烤肉主要还是靠调料提味道。

  没有调料,所有肉吃起来都不会好吃到哪里去。

  但是现在和以往不同。

  大家昨天中午吃过饭后,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就算是安静待着,也会饿得饥肠辘辘,何况还高强度战斗了多半天,多半夜。

  纵使有洪荒之力也都使尽了。

  这个时候,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他们就会觉得很香,哪里顾得上味道究竟如何了。

  没那个条件。

  好在,别的没有,现在倒了一地的狼和豺,都可以拿来吃。

  豺因为食物很复杂,一般吃起来有点危险,寄生病比较多,不建议这样直接烤着吃,狼就不一样了。

  直接架起来烤着吃就行。

  四只狼腿,一人啃一个。

  竟是啃得津津有味。

  “要是这时候有口酒就好了。”

  王天孝幽幽地说。

  他其实不怎么喜欢喝酒的,但没情由地这会就想喝点酒。

  他想起武侠小说里那些江湖人物,吃起东西也都是豪情万丈,说是好男儿在江湖行走,就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有丝毫扭捏姿态。

  刀口上过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哪里管得上明天洪水滔天。

  看似太国自由了些,但却也透露着一份潇洒。

  果然,江湖世界,是每个男人终极的浪漫。

  “给。”

  一个东西突然被丢了过来。

  王天孝下意识伸手一接,原来是一个某种动物皮做成的小酒囊,他拿起来晃了晃,里面还有些酒,不是很多。

  他看着吴文化,吴文化却憨憨地笑笑,“有时候干活太累了,就泯一小口。”

  “好东西啊,文化哥,你简直是我的大救星。”

  王天孝揭开酒囊的盖子,闻了闻,发现是很普通的庆城白酒,度数很高,六十多度。

  而且是那种散装货。

  这种散装酒,一般都因为过滤工艺很粗糙,喝起来还有些渣,度数也不是很稳定,有时候就特别高,能接近七十度,有时候就低一些,五十度不到。

  所以老百姓喝这种酒,就有点像后世的开盲盒。

  打出来,一般是闻闻,或者品尝一口,会感叹:“今天的酒不错,得劲儿,赚了。”

  或者说:“这啥子鬼酒,能淡出个鸟来,亏大方了。”

  不过不管是赚了还是亏了,也都是将就着喝喝。

  没人说是亏了,就要找人家卖酒的麻烦,也不会说是赚了,就真是给卖酒的什么好处。

  就是很朴实的感叹而已。

  这酒本来就卖的便宜,一毛钱就能喝一杯,要是一壶酒也就一两元钱的事情。

  还要啥自行车啊。

  有得喝就是了。

  很多时候,庆城的人们喝酒就像是一种仪式感。

  并不在于酒的质量和度数,便宜与昂贵,反正只要能喝,就行了。

  这也是大家的生活智慧和基本逻辑。

  凑合着,能过得去就好。

  过去一天算是一天,过去一年算是一年,过去一辈子,便是一辈子。

  要真过不去了,那就等来世。

  王天孝喝了一小口的酒,果然味道非常冲,瞬间就直接从喉咙冲到脑袋里,仿佛是一股气直插云霄。

  他略微感受了下这股劲道,猛地大喝声:“爽!”

  然后将酒囊递给身旁的弟弟,“来,天信,你也尝一口?”

  “你不是不让我喝酒嘛,哥?”

  王天孝以前是说过,听人说读书的时候不能喝酒,要不就将脑子喝傻了。

  所以之前王天孝都让王天信要等到十八岁之后再喝酒。

  但今天晚上,他却觉得没必要控制的难么死。

  这个环境,这个状态,说不定这口酒能让弟弟的性格走上新的阶段。

  “只一小口,没关系的。”

  王天信接过酒囊,打开后方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皱紧眉头,“哥,这东西能好喝嘛?”

  王天孝楞了楞,继而哈哈大笑。

  吴文化和吴钱财也跟着笑起来。

  因为疼痛,甚至两个人笑得直咳嗽。

  “酒哪有什么好喝的,世上的酒本来就没有什么味道,有味道的是人心。你要是高兴,喝进去的酒味道自是醇厚,是琼浆玉液,但你若是难过,生气,酒就变成了苦涩味道,

  所以,酒到底好喝不好喝,就看你喝酒的时候,是什么心情了,只有自己真正试试才知道。”

  “那我真喝了?”

  “喝呗。”

  王天信给自己鼓鼓劲道,仰口喝了一小口。

  立刻表情就变得很是奇怪。

  脸完全缩在了一起,就像是那种扎口的袋子,突然被拉紧了绳索。

  看起来让人觉得既好玩又好笑。

  他几乎是拼了命才将酒囊的盖子拧上,丢给身旁的王天孝,一边呲牙咧嘴,一边用幽怨埋怨的眼神看着哥哥王天孝。

  惹得王天孝也是忍俊不止。

  这家伙,就凭这个表情,就能演个笑醒。

  能把人给笑死。

  “味道咋样?”王天孝问。

  “……哥,我发誓,我一辈子不喝酒,我要是再沾染一口酒,我就是狗。”

  王天信几乎是咬牙切齿。

  “哈哈,好的。”

  王天孝敷衍着弟弟,心里却暗暗想到,人一辈子多长啊,弟弟这是不清楚。

  而又多少誓言,真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过是笑话罢了。

  总有各种情况,让人们不得不违背誓言,甚至走上和誓言截然相反的两面。

  那些发誓一辈子做个好人的人,最后可能比谁都坏。

  而那些山盟海誓的情侣,一旦分手,都恨得死去活来。

  说是刎颈之交,很多人却刎了朋友的脖子。

  承诺会一辈子陪在爸爸妈妈身边的孝顺孩子,一旦遇到心上人,会毫不留情地随之而去。

  所以,能在发誓这个时间内,保持着良好的期望就好。

  “酒怎么这么难喝呢,我看你们整日还喝,真是给自己找罪受。”

  王天信慢慢将口里的酒味化解了,埋怨地说。

  吴文化笑了笑,没有说话。

  王天孝说:“难喝不难喝,那要看人呀,你觉得难喝,在别人口里说不定就是很香呢。就比如说吧,你喜欢吃西红柿,可我觉得西红柿就特别难吃,一闻到就想吐,那你说西红柿到底是好吃不好吃呢?”

  “这……西红柿当然好吃了,酒又不是西红柿。”

  “还不是一样的,不过是一种味道罢了。”

  王天孝拍拍弟弟的肩膀,又道:“何况,人就是这样,我们活在世界上,也不是干的每件事都完全能是自己想干的。就像你不喜欢读书吧,可要是不读书,你就没有知识,那很多东西你即使看到,你也想不明白。

  再例如,天底下的大多数父母,都宁愿自己辛苦,却把好的东西都留给了孩子,那你说他们为什么不选择一种更舒服的生活模式呢?这种舒服,就是不是就像一种味道不错东西,而辛苦和苦难,就是味道很差呢?”

  王天信楞了楞。

  低着脑袋陷入了沉思。

  王天孝看自己的效果达到了,也就不再多说。

  他看起来比弟弟只大几岁,但骨子里却是将弟弟当作小孩子。

  弟弟的性格里有不安分的因子,如果不化解掉,迟早要出大问题。

  既然这辈子从开始就打算好好带带他,让他做个堂堂正正的好男人,那就需要从日常的小事情上慢慢教育。

  人的性格,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了。

  所有能变的,不过就是对性格的控制罢了。

  而性格决定着习惯,习惯又影响着行为,行为最后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结果出现。

  如果不想有不好的结果,那从开始,就要有良好的性格。

  或者说,至少有健康的性格。

  天快亮的时候,空中传来一声雕鸣,众人抬头一看,原来是金雕在空中盘旋。

  急忙伸手招呼,金雕从空中俯冲下来,落在王天孝身边。

  看着一地的豺狼尸体,金雕也有些懵逼,瞬间羽毛竖立起来,显得很是紧张。

  王天孝轻轻拍拍她的脑袋。

  这家伙,可能还从没看到这种大阵仗吧,畏惧倒不一定,意外还是有可能的。

  就像人即使能轻松捻死蚂蚁,但要是有数万只蚂蚁同时爬过来,那肯定还是有点吓人。

  金雕在王天孝的安抚中慢慢平静下来。

  她重新展翅飞起,朝来的方向而去。

  估计是摇人去了。

  大部分鸟都没有夜视功能,少数隼除外。

  雕和鹰这类鸟,晚上会有微弱的视力,也就是能分辨清楚大致的障碍物,但要清楚看到地面的东西,基本都很困难。

  所以,金雕即使晚上出来找他们,估计也找不到。

  还容易自己出现问题。

  现在天刚蒙蒙亮,她就被放出来充当先锋部队,也是相当不容易。

  “稍微再等等,我想寻找我们的人都在路上。金雕很快就能将他们带过来。”

  王天孝给三人再次鼓劲。

  三人看到金雕后,也都能想通这个道理,所以眼神里开始有了光彩。

  果然,十几分钟后,山道出现了一群人的影子。

  起码有三四十人。

  金雕就在前面低空飞行,带着众人向四人这里快速过来。

  等到近前王天孝才发现,这些人多半都是自己村里那些干活的人,而最前面的竟然是妻子李雅丽。

  这时众人已经来到附近。

  看到地上的财狼尸体,个个都惊得睁大眼睛,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狼和豺。

  估计眼前的场景,是他们一辈子都难以磨灭的回忆。

  李雅丽虽然也害怕,但她更关心王天孝几人的安危,急忙小跑着来到王天孝身边,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王天孝围在身上,关切地问:“掌柜的,你没事吧?”

  李雅丽身高一米七开外,女款的大衣本来就长,所以裹在王天孝身上,并不显得太小。

  王天孝笑笑,看着妻子发梢都是寒霜,知道她肯定是寻觅了有段时间,顿时有些心疼,“我好着呢,你怎么来了?”

  “你昨晚不是没回来嘛,我们开始还说等等看,可到了半夜还没见个人影,所以才急忙找大伙一起来找。”

  “孩子呢?”

  “没关系,孩子被他四婶看着呢。”

  “哦,老四也来了吗?”

  “嗯,他是走的另外一条路,也带着一些人。”

  “哦,我没事的。”王天孝再次说道。

  “那就好,”李雅丽又见目光转向旁边的王天信,“天信,你怎么样?”

  “我也好着呢,嫂子。”

  “那就好,你们真是担心死我了……啊钱财化大哥,你受伤了?”

  她这才注意到吴钱财的手臂。

  “没事,就是被那些狗日的咬了一口。”

  那要赶紧下山啊,要打狂犬疫苗!

  王天孝也点点头:“对是,钱财哥要赶紧回去打疫苗。”

  他扶着石头站起身,吩咐过来两个人将吴钱财扶着。

  伤得虽然是手臂,但因为一晚上高度紧张,又坐在这里冻了半夜,失血过多,吴钱财的脸色有点苍白,身体也没了力量。

  过来两个人本想扶着吴钱财,但发现他腿都是软的,最后没办法只好在旁边砍点小树和树枝,做成一个简易担架,将吴钱财提前向山下送去。

  “下山后直接送医院,去市里的医院,千万不要耽搁,钱的事情不用操心。”

  王天孝吩咐抬着的人。

  “好唻,天孝叔,我们心里有数。”

  这些人在山里干了近半年的活,吴文化和吴钱财就是他们的负责人,兄弟俩本来就憨厚老实,虽说是管理者,但也不会特意对他们做什么,所以大家感情都还不错。

  尤其是抬着担架几个人,和他关系更是密切。

  几乎不用王天孝交代,他们也知道要做什么。

  第一波人走后,王天孝又吩咐大家将地上的尸体收拾下,待收拾好之后,发现足足有十六只豺,九只狼。

  真的是非常罕见的豺狼群。

  可惜的是,这些豺狼的皮毛很多被枪或者刀给损伤掉了,卖不出什么好的价格。

  动物皮毛要卖上价格,必须保证皮毛完好无损。

  不过,这些豺狼的肉,也可以吃段时间。

  幸亏人多,要不还真是收拾不完。

  三十多个人,刚好每个人扛一只。

  搞不清楚的人,还以为王天孝他们本来就是为打猎来山里,这些豺狼都是他的猎物。

  “掌柜的,我们走吧?”

  李雅丽扶着王天孝,温柔地说。

  王天孝却看着这些豺狼的尸体,又看看更西面的山峰,有点难以抉择。

  他有种强烈的预感,即使他今晚杀死这么多狼和豺,但那个组织这些豺狼的领头豺,可能并不在其中,依然逍遥法外。

  如果现在就这样回去,那后面难免再出现第二次。

  豺和狼的繁衍能力并不弱。

  凑齐这么一波豺狼并不需要太久时间。

  但这种有脑子的豺头领却很少碰到,可谓是几十年难遇到一只。

  需要消除的是它带来的潜在危险。

  “掌柜的?”

  李雅丽又在边上催。

  王天孝却眼神凝重起来,他决定跟踪过去,再四处找找,看能否发现那只豺。

  昨日走得匆忙,准备工作没做足。

  现在来找他们的人们带来了食物,金雕也在空中盘旋,想必还是能找到那只豺的。

  除掉,以绝后患。

  就是,狗子们受伤严重。

  现在还能有战斗力的只有阿英这只母狼青,大黑殉职,大风呢,也是伤痕累累,早被人们用小担架抬走了。

  顺便也带走两只年轻的小狼狗。

  它们第一次出任务,就遇到这种大场面,很需要点时间去消化。

  若是能接受,化恐惧为动力,那以后就是很不错的跑山狗,但若是就吓破了胆子,那以后就只能是个看家护院的废材狗。

  再无法到山里跑山了。

  吓破胆的狗,见到狼就会腿软,带着它们非但不会提升战斗力,反而还是个累赘,不如不带。

  “丽丽,你先跟着其他人下去吧,我想去追踪下那只领头的豺,如果那家伙不搞死,后面可能还会再次掀起波浪。

  我们这次已经损失了三只狗,若是后面还这样,难免不会伤到人。我要趁着现在它孤立无援,直接将它搞死。要等到缓过神来,怕是又要难办。”

  李雅丽难以置信地看着丈夫,半天没反应过来。

  你在说什么?

  难道是我听错了吗。

  你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随时都要晕倒的样子,你说你还想去追踪豺,你怎么敢想的啊?

  不会是开玩笑吧?

  “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这会,其他人都走了,现场只剩下王天孝和妻子,以及旁边还在做电灯泡的王天信。

  王天孝看妻子怔怔地盯着他,不说话,有点胆怯。

  “你要是真想去,那我就和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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