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_男妻by码字姬siren
飞蛾小说网 > 男妻by码字姬siren > 第十九章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严云璋从芸娘那里走了之后先去看了看春梅,见她没什么事后便放下心来去书房找东西去了。

  贤王说他有写日志的习惯,但是又不喜欢让人看见,估计是藏在了很隐僻的地方。但严云璋现在失忆了,一点也想不起来从前的思路,便凭着直觉去在书房里找。

  在屋里转了一圈后,连个带锁的箱子严云璋都没找到。忽然想起来从前这里是自己的卧房来着,按照小孩子的思维多半是把自己的宝贝藏到床底下,便到里屋的床下看,却发现空空如也。林焕日常打扫的干净,床底下连个灰都没有,倒是给他摆了双布鞋,怕他穿靴子累了让他换着穿。

  严云璋觉得失望,一屁股坐在了床上,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他立刻掀起褥子,用手敲了敲床板,发现竟是中空的!严云璋心头一喜,在上面摸到了暗槽,把床板掀起来,只见里面放着十几个本子还有一个小口袋,口袋里都是些小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他把东西拿出来放到桌子上,按照本子的新旧排了个顺序,挑看上去最老的那本掀开,映入眼帘的就是一行歪歪扭扭奇丑无比的大字“今天爹让我写日志,但是我觉得没什么可写的。”

  时隔多年,再看见自己这样稚拙的字迹和话语,严云璋也是有点忍俊不禁。

  翻了好几页,都是今天学了什么东西、吃了什么点心、挨了几下手板的流水账,直到第三本日记快要翻完的时候,里面露出一行让他眼前一亮的字:今天认识了小欢。他真可爱。后面还用毛笔画了一个小小的笑脸。

  严云璋不知怎的,忽的就在脑子浮现出两个少年形象。一个皮肤晒的偏黑,扎着高马尾,那生了一对漆黑浓密的剑眉,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露出两颗洁白的犬齿;另一个脸蛋白净圆润,头发微黄细软,瞳色也要比旁人浅上一些,粗布衣裳洗的干干净净,站在阳光下的时候像个透亮的瓷娃娃般乖巧。

  他还想起来那高个儿的少年腰间上总系着一个口袋,里面全都是些鸡零狗碎的小玩意儿:爬墙用的钩子和绳索、抓麻雀用的草蟋蟀、一颗母亲簪子上掉下来的琉璃珠、还有一把油纸包着的松子糖。

  那便是小时候的自己和小时候的林焕。

  严云璋继续往下看,儿时的自己带着“小欢”疯玩了几天,结果被母亲知道了,就把两个孩子叫过去问话。“小欢”虽然当时只有三岁,但是很懂事,说自己做错了不应该天天跟着少爷哥哥一起玩,应该劝他多读书才行,因为少爷哥哥将来是要做大事的。母亲听了他的话很高兴,再加上自己的求情,最后“小欢”成了自己的伴读书童。

  “三岁的孩子给人伴读?”严云璋不禁有些好奇,林焕是怎么做到的,便继续往下看。

  日志上写着,因为身量小,林焕就在他卧室里一个不用的小橱里安顿下来。每晚严云璋白天的时候要读书练武,总嫌玩的不够,就拉着林焕聊天。可林焕还是太小了,又正是贪睡的时候,经常聊着聊着就窝在枕头里没了声音,虽然睡的早但每天早上起的比严云璋还晚。

  那时两人早上一起床免不了一阵兵荒马乱,严云璋得先拍着林焕的小脸蛋把他叫醒,然后从架子上捡起衣服穿好后在给林焕穿,有一次俩人腰带系错了,严云璋练武练到一半裤子掉下来不说,林焕也被缠了好几圈的带子勒的喘不上气来。

  不过即便如此,严云璋在母亲问起来的时候全都是“好好好”的说词,全没想过要再要一个下人或者换掉林焕。

  当时,小小的林焕让从小到大被保护着的严云璋第一次体会到了保护一个人的快乐。

  他也是第一次在心里懵懂的理解了父亲为何功成名就后还要身赴前线。

  不过这样的局面没有持续很久。

  林焕很用心,在适应了几个月后,就起的比严云璋早了。

  他换了一个木头的枕头,因为睡得不舒服一晚上要醒好几次,所以就不会睡得太沉,天不亮的时候就能起来穿衣服给严云璋拿早饭了。

  一开始严云璋不知道,后来有一次林焕睡得实在不好,从翻身的时候从橱子里摔下来了,脑袋上青了一块,严云璋问起来的时候他才说的。后来严云璋就去集市上亲自挑了一只长得最壮喊得最响的公鸡养在屋外,不再让林焕枕木枕头了。

  严云璋又接着翻了几本日志,明显感觉自己的字迹逐渐好了起来。看着看着便觉得眼熟,立马把怀里林焕写的字拿出来比对,那样子几乎是和自己十几岁的时候一模一样。他往后翻了翻日记,果然有一页上面写着“今天让小欢帮我抄课业,结果被先生发现了告诉给了爹,我和小欢都挨打了。”

  应该就是从那时,林焕下了功夫偷偷的练字,再后来肯定也没少帮自己抄过书。毕竟对于自己的记性,严云璋还是有数的,他自从领兵打仗后除了兵法和政书外,以前背的那些诗词全都还给先生了,背不熟就挨罚的事儿肯定少不了。

  里面虽然讲的和林焕的事情不少,但是对于林焕的身世却没怎么写。严云璋正打算再仔细翻翻时,听见有人敲门。

  “进。”

  是林焕。

  严云璋把所有的札记收到旁边的箱子里,问林焕怎么了。

  “将军,快要用晚饭了。”林焕走到桌边点起油灯,“您以后看书的时候记得要点灯,这天一日赛一日的短了,要是太黑容易伤了眼。”

  看着林焕挽着袖子把灯芯挑起来用火折子点着的样子,严云璋的脑海里有一些影子在和眼前的画面重叠,好像从前他也说过类似的话。“小欢。”严云璋试探着叫他。

  林焕似乎被吓着了,手哆嗦了一下差点把案子上的宣纸点着,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露出一个恬淡的笑:“将军要是想小欢了,我去把它带来。”说着,便似逃一般的放下火折子往外走。

  严云璋连忙把他拉了回来:“我不是喊它,我是喊你。”

  “将军……我……”

  “小欢,我想起你来了。”

  严云璋捧着他的脸,在他浅色的瞳孔里捕捉到了一丝慌乱。

  “虽然我没在一开始就认出你,但是我以前的日记里都是你。”严云璋握着他的手慢慢的说,“我原来受过一次伤,很多人都想不来了,小时候的事情也几乎忘了。但是你相信我,我一见你的时候,还是喜欢你的。”

  “受伤?”林焕喃喃道,“你怎么受伤了?他们都说你是···是常胜将军,自出征之日起都是毫发无伤的……”

  严云璋抚了抚他的发顶:“那些都是贤王放出去的话。为了安抚民心的。不然让他们知道领兵打仗的是一个奶娃娃,百姓们还会信服吗?对了,我身上还有疤呢,你没瞧见吗?”

  林焕有些羞愧的摇摇头。

  “好啊林焕!”严云璋佯怒道,“我连你身上哪里有胎记都记住了,你却都不曾好好看我,你心里没我!”

  “怎么会!有的!”林焕急着解释,“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严云璋明知故问。

  “只是我不好意思看你……”

  每次两人共寝的时候,林焕都跟第一次经历一样又羞又怕,全程闭着眼睛像个待宰的羔羊,每看严云璋一眼都会被他炽热的眼神烫到,满心都是欢喜和紧张,又怎么会知道严云璋哪里有疤呢。

  倒是严云璋对他的身子了如指掌,哪里怕痒哪里怕咬,甚至连林焕自己都不曾注意过的一小块花瓣形状的浅红色胎记他都知道。而且第一次看见的时候,严云璋还以为这是谁给他弄得呢,心中五雷轰顶一般的难受,拿着灯确认了好半天才放心。

  “为什么不好意思看我啊?”严云璋索性把林焕压到门上,让他逃无可逃。按理说有西域人的血统应该长得比旁人高些的,但是林焕却足足比严云璋矮了一头,更别说此时林焕还有意的缩着,更显娇小,一颗小脑袋正好抵在严云璋的心口。

  “唔……因为你好看行了吧!”林焕红着耳根推了他一把,有些嗔怪的问他还吃不吃饭,一会儿都凉了。

  严云璋指了指自己的脸:“亲我一下再放你走。”

  他故意抬起头站的直直的,等着林焕踮着脚尖颤颤巍巍的去亲他的时候故意低下头来咬住他的唇,还扣住他的后脑不让他躲。

  晚上吃完了晚饭,严云璋便早早拉着林焕上床躺着,让他给自己讲讲小时候的故事。

  林焕有些难为情,抱着兔子不松手,说小时候的事情有什么好讲的,都过去了,再说你不是还有日记可以看吗。

  “倒也是。”严云璋支着胳膊看他,“那就跟我说说你的事吧。你记着我,但我却不了解你,这对你不公平。”

  林焕更为难了,说我一个下人有什么好说的。

  “那你要不说,我就去问别人了,我估计宋叔柴妈都知道。还有贤王,他那么好事儿肯定什么都知道。”

  “别!”林焕连忙劝道。

  “好,那你自己说。就从你小时候开始讲好不好?”

  看着他期待的眼神,林焕没有办法,开始努力的回忆起自己前二十年的人生。

  【作者有话说:准备开虐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feie9.cc。飞蛾小说网手机版:https://m.feie9.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