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_男妻by码字姬s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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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第二日早上严云璋醒了,看见林焕睡得正熟便轻手轻脚的下地出门去,打探这里离临安城还有多远。

  “再往前二十多里就是了。”

  “多谢老丈。”

  既然离临安不远,严云璋便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吹响了暗哨,半个时辰后果然有信雁飞过来。他简明的用炭笔写了个纸条,不久便收到了回信。

  皇帝的意思是既然他无事,就不妨先在暗处行动,等他们进城后再配合他们行动。

  二十里路快马加鞭不过半天时间,而皇帝他们得两日后才能赶到,还要趁那帮人放松了警惕混进城去,严云璋便不急着赶路了,慢慢悠悠的下山去。

  回去的时候发现林焕正到处找他:“你去哪儿了?”

  “我去山上转转,忘了回来的路就耽误了一会儿。”

  “以后不许乱跑。”林焕生怕他再丢了似的拉着他回了家,“吃早饭吧。我刚刚问了村子里的人,有一个老大夫擅长行针,对于头疾很有研究。你没了从前的记忆多少是有些不便的,还是试试才好。”

  严云璋忽然发现了什么不对劲:“你的发簪呢?”

  “什么发簪?”林焕别过脸去假装不知道。

  “你最喜欢的那支紫檀木簪子,我记得你昨日还带着。”

  “兴许是掉哪儿了吧。”林焕不自在的撩了撩耳旁的碎发,催促他快吃早饭,马上就要凉了。

  恢复记忆后严云璋就想起来了,那支簪子是小时候他亲手给林焕雕的。当时家里的木匠在修缮凉亭,恰好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紫檀木料,他便讨来用小刀细细雕琢了半年,最后终于做成了一个造型简单的凤羽纹样的发簪。

  只是他忘了当时林焕还是个孩子,头发又细又软根本簪不住这样粗的发簪,便答应替林焕保管,等有朝一日他青丝如瀑的时候再亲手帮他簪起来。

  自从他回来得到那支簪子后,林焕几乎日日都带着,这次外出也不例外。

  林焕是绝不可能弄丢的。

  看到眼前的饭食,严云璋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和林焕滚落山崖时仓促无比,自己都身无分文,他又如何弄来这些东西的呢?

  “你是不是,把发簪拿去换钱了?”

  林焕低着头任由发丝挡着自己的脸:“老大夫家的女儿心善,说会让她爹免费给你看病,还愿意给咱们送饭,因为觉得我的发簪好看,我便赠给她了。”

  严云璋信了一半,也没有心思再吃饭,拉着林焕去了老大夫家。

  老大夫的女儿是个喜欢看才子佳人话本的,因为在村子里算是容貌出挑的家里也能让她吃饱穿暖还识几个字,便以为自己就是书本里的佳人。如今遇见了落难又文弱清秀的林焕便把他当成了书生,对其略施援手,却又要他报恩,给自己一样信物。

  林焕此时身无分文,便把簪子押给她,答应日后会重金酬谢,可那女子却说不稀罕钱,只要林焕娶她。

  正当她美滋滋的把玩着林焕视若珍宝的簪子时,严云璋气势汹汹的来了,身后还跟着林焕。此时他头发用一根布带轻拢着,跑起来的时候微微散乱,在浓密的青丝中一张白净精致的小脸若隐若现,柳眉微蹙红唇轻启,眼底微红还缀着一颗泪痣,让身为女子的她看的都有些怦然心动。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再多看两眼,就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视线。她抬起头,看见严云璋满脸的不悦,身上没有来的泛起了鸡皮疙瘩,有些磕巴的问他有何事。

  “把林焕的簪子给我。”

  “那可不行。这是林郎给我的······”看着严云璋几乎吃人似的眼神,她硬生生的把“定情信物”四个字咽了回去,换成了“谢礼”。

  “钱我会给你的。现在,把簪子给我。”

  这姑娘不甘心,还想再争一争,毕竟林焕长得真的很好看,就跟书里写的一模一样。

  “那···那你得拿个值钱的东西来换。”

  严云璋痛痛快快的从脖子上扯下一个羊脂玉平安扣丢给她,不等她反应过来便将那簪子夺了回来,亲手给林焕梳顺了头发簪上。

  “将···云璋,那平安扣是老夫人留给你的···”

  “没关系的。以后来赎回来就行了。”

  毕竟还是在村里,林焕怕过于亲密不敢更多的和严云璋表示,只能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用自己的小指钩钩他的小指。

  老大夫起得晚,又是村子里唯一会看病的,自然是派头大,两人在房檐下等了一个时辰才等出来。好在他已经听女儿说过严云璋的病情,便无需再多准备,只是问问他头疼不疼,又给他把了把脉就准备开始行针了。

  严云璋其实一点病都没有,只是最近风餐露宿舟车劳顿的确实有些疲惫,此时屋子里点了安神的药香,他躺下行针后不久便睡着了。针灸的时间不过一刻钟,但因为瞧着他睡得沉林焕舍不得叫醒他,便求大夫等他醒了再走。大夫正好缺个帮忙晒药的人手,就让他留下来帮忙。

  晒药的时候大夫的女儿为了多和林焕亲近,就给他送茶水喝。正当两人坐在门前的石阶上准备休息的时候,严云璋睡醒了,在屋子里喊他。

  林焕顾不得擦脸上的汗,端着茶碗跑进屋子递到严云璋手里让他喝:“感觉怎么样?”

  “应该都想起来了。”

  “那···我是谁?”

  “你是我的小欢。”

  见林焕松了口气,严云璋又装作疑惑的说道:“但是有些事感觉还是影影绰绰的,不清晰。我记得好像有个人身后有片花瓣形状的红色胎记,是你吗小欢?”

  “你、你没事怎么想起这个来。”林焕红着脸嗔怪。那个胎记确实是在林焕身后,不过几乎都快到了屁股上。

  “我想看看嘛。”

  “不行!”

  “给我看看嘛~”严云璋撒娇的样子跟狗有一拼,抱着林焕摇来摇去不说,还老张着嘴咬他,什么脖子啊耳垂啊手指啊掌心啊,林焕什么地方怕痒他就往什么地方咬。

  林焕不敢笑的太大声,让他别弄了,小心一会儿叫人瞧见。

  “瞧见就瞧见了,怕什么。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媳妇,还是贤王爷做得大媒呢。”说着严云璋想起一件事来,“还没找你算账呢。为什么哪天说自己是下人,嗯?”

  “谁让你先记性不好的。”

  “还会顶嘴了啊~”严云璋捏捏他的小鼻子,“要不是我拦着,你是不是就要和那个小村姑成亲了?”

  “才没有。”

  “林焕我可告诉你,你要是跟别跑了,我就抱着小欢去你家门口哭,哭够了我就去做和尚。到时候我们爷俩儿相依为命,让你后悔去。”

  林焕被严云璋的话逗笑了:“你现在不想着炖它了?”

  “哼。你要再把我给你做的簪子送人,我就把他炖了。”

  两人还没说够话,便听见瓷碗摔碎的声音。

  老大夫的女儿站在门口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巴,一连说了三个“你们”。

  林焕有些慌张想去解释,严云璋却懒得遮掩了,直接把林焕拉进怀里:“如你所见,他是我结发的妻子。”

  “可···可你们都是男人啊?男人···如何成亲过日子?”

  严云璋微微一笑:“那你就管不着了。他剩下的活儿,都由我来干。”

  之后林焕就坐在院子的石凳上,看着严云璋把一包包麻袋装着的药材从库房扛出来晒,该切的切该轧的轧,原本老大夫以为得干十天半个月的活儿,现在被干完了一小半,照这样不出五天就能干完。

  而林焕心细,认真的帮他把各种药材秤好,将重量和成色一一记下来,也帮了不少忙。老大夫一看两人如此伶俐,便答应这几日为他们提供食宿,虽然他们的偏屋简陋饭菜也单调,但也总比之前的地方好了不少。

  只是一开饭的时候老大夫就后悔了——他从未见过如此能吃的人!炒的瓜片没几筷子就被严云璋夹完了,菜不够吃严云璋便就着酱菜和辣子继续吃,把剩下的一锅米饭都吃光了还吧嗒着嘴喊饿,吓得老大夫的女儿赶紧钻进厨房藏好过冬的腊肉和米缸。

  林焕被他弄得不好意思,在桌下拉拉他的衣角示意让他少吃点,没想到却被严云璋会错了意,从自己碗里拨出一团饭给他,然后继续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晚上洗锅的时候,老大夫感慨女儿是从哪儿弄来这么一个活夜叉,能吃能干的。

  这姑娘也是被吓得不轻:“爹你不知道,他···他们俩还是断袖呢。”

  “这可不能胡说。”

  “我没胡说!”姑娘拿出了严云璋的白玉平安扣,“白天的时候林公子拿发簪给我做抵押,他急的跟什么似的,手里要是再拿把刀就跟阎王差不多了。后来拿这个给我做交换,让我把发簪还给他,末了还不忘亲手帮林公子戴上。”

  “我当时只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后来等那个夜叉醒了喊林公子进去,我当时在院子里等林公子喝茶吃果子,却怎么也等不到人。我就好奇,进屋看了一眼,您猜怎么着?”

  “那夜叉正抱着林公子啃呢!”

  老大夫脸都皱起来:“你这都哪里学的破词儿?”

  “爹你不觉得惊讶吗?”姑娘激动的直拍大腿,“林公子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是断袖呢?”

  “断袖怎么了,咱们村里也有呢。你不知道罢了。”老大夫面色平静,拿起医书继续看,“明天把玉给人家还回去。喜欢的话爹改天进城给你买。”

  姑娘见父亲平静,便不愿意再跟他多说,只是心中一直琢磨着这男子如何成亲,而且更好奇村里谁是断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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