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_男妻by码字姬s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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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随着大部队回京的时候,严云璋心里像长了草似的,恨不得插上两个翅膀直接飞回府里才好。可是按照规矩百官得先把皇帝送回宫才行,严云璋在路过和自己家只隔了一条巷子的万安街时,伸长了脖子打量了一眼,似乎只要他脖子伸得够长就能看见林焕坐在窗边一边看书一边等他回来的样子。

  都说小别胜新婚,更别说他们是新婚加小别了。

  平日里严云璋只觉得林焕温顺可爱,也没有什么离不开的,可是出了门没有他在身边陪着,严云璋才发现自从林焕来了,自己就被惯出了一堆毛病——得有人叫才能起床,半夜里被窝没个人暖着总觉得又冷又硬,从前再熟悉不过的行军床也变得可恶起来。

  他也想不明白自己何为跟林焕如此合拍,只要自己渴了一伸手林焕就会递过来温着的茉莉花茶;天冷的时候,不用自己说林焕就会给他的大氅拿出来打理干净让他上朝的时候披着;笔洗和研墨用的小紫砂壶就更不用说,时时刻刻都蓄着清水;还会在他不在的时候帮忙打扫书房,每次他一推开就能闻见满屋子清甜又恰到好处的熏香。

  想到这,严云璋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林焕了。

  好不容易才回了家,他一下马就把缰绳递给接应来的宋叔,飞快的往后院跑。芸娘闻讯也早早的穿戴整齐在院子里候着,严云璋见到她点了个头就往林焕的屋子里钻。

  林焕也刚进屋不久,才藏好斗笠,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被冲进来的严云璋从身后抱住。闻到他发梢上的木樨花香严云璋莫名的安心下来,贴着他的耳朵呢喃道:“我回来了。”

  林焕也想他,转过身来捧着他的脸仔细看看,瘦倒是没瘦,就是胡茬长了不少。林焕连忙让他坐下,要去打盆热水给他刮脸。

  严云璋拉住了他:“先不急。给你看样东西。”说着,严云璋拉着他的手探进自己的怀里。林焕红着脸,摸到了一个热乎乎毛茸茸软绵绵的东西。

  他捧出来一看,是只惴惴不安的小灰兔。

  “给我的?”林焕抱着小兔子,笑的合不拢嘴。

  “嗯,给你的。”严云璋看着美滋滋的林焕,也笑的合不拢嘴。

  林焕用手指逗了兔子一会儿,找来一个小瓷碟给它喂了点水,问严云璋自己可不可以养它。严云璋说当然可以,确实这个兔子现在还是太小了,得再胖一点才够吃。

  林焕顿时睁大了眼睛把兔子抱进怀里。

  严云璋见状哈哈大笑:“骗你的。看你平日里总闷着不愿意出门,以后我不在家的时候就让它陪着你。”

  “真的?”

  “当然是真的。”严云璋捏了捏他的脸颊,“不过现在看来,还是吃了比较好。”

  林焕一听赶紧要去找宋叔要笼子,说什么也不肯把兔子放下生怕自己一个不留神严云璋就把它送到厨房去了。还嘱咐其他人一定要帮他看好了,千万别让将军碰了。

  严云璋被自己捉来的兔子“分宠”很是无奈,晚上用晚饭本打算拉着林焕温存一番,可是林焕难得的让他先去睡,自己在一边拿着针线和旧衣服碎棉絮给兔子做窝。正好这会儿是冬枣下来的时节,林焕就抓了一把又脆又甜的枣子给兔子,那不知死活的小东西炫耀一般在严云璋面前啃的吱吱作响,气的严云璋真想扒了他的皮吃了他的肉。

  可是东西是自己送的,林焕又宝贝的紧,严云璋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在床上躺着看林焕做活儿,时不时的催一催。平日里总是早睡早起的林焕此时倒是连着说了几次不急,等他做完就上床。

  “对了,”林焕一边在做窝用的垫子上绣胡萝卜一边问道,“你说咱们的兔子应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

  “随意。你喜欢什么就叫什么呗。”

  严云璋在赌气。其实他回来的路上就已经想好了兔子叫什么名字了,就叫小欢。

  林焕,小欢,一大一小两只兔子,多可爱。

  知道他在吃兔子的醋,林焕笑着讨好他:“还是你来取吧。毕竟是你把它带回来的,肯定更跟你亲。”

  “那我可就取了,你不许生气。”严云璋故意停顿了一下,轻声说道:“小欢。”

  正竖起了耳朵等他说名字的林焕忽然听见这两个字,顿时觉得脑子像是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嗡嗡作响,心脏也砰砰的狂跳——

  他认出我来了?

  手上的刺痛让他无意识的哼了一声,严云璋立刻爬起来问他怎么了。林焕忙说没事,只是不小心扎到手了。

  严云璋赶紧过去,看见一滴暗红色的血珠落在棉布上晕开,便拉过林焕的指尖含在嘴里吸了一下,说什么也不肯让他再干活了,推着他往床上走。

  “你看你熬得,眼睛都红了。”

  林焕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抹了抹眼角,有些哽咽道:“是呢。明天得问宋叔要点好灯油了,这个熏人。”

  严云璋没有发现他的不对劲,从身后抱着他还继续追问:“小欢,这个名字怎么样。”

  “挺好的。我挺喜欢的。”“嘿嘿。那就好。”夜已经深了,严云璋吻着他的耳朵轻声道,“睡吧。”

  “嗯。”

  夜里,林焕做了一个梦,梦见年少的自己在和严云璋一起读书时的场景。严云璋似乎找了他很久,见到他后很高兴,问他小欢你去哪儿了,我都找不到你了。

  林焕不知怎么忽然就留下了泪水,抱紧了严云璋,一遍遍的重复着:“我在的,我一直都在,一直都在······”

  若说普通臣子的烦恼是得不到中秋入宫赴宴的资格,那像严云璋这样世代宠臣的烦恼就是不能留在家里过中秋。

  中秋是拜月的大日子,又是丰收时节,必须要做好祭祀工作来祈求明年的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身为皇帝亲封的忠勇义护国将军,严云璋必须得参与祭祀和晚上的宴席。若是往年他心无牵挂,反而觉得在宫里跟皇帝贤王一起热闹热闹的还挺好,现如今他只想走个过场就回家,和林焕一起赏花赏月影成双。

  更衣束冠的时候严云璋就不耐烦了,说要不然让宋叔去给外面候着的公公说自己闹肚子了起不来了,他刚一回来还没和林焕待够就又要进宫假笑,实在是提不起兴致来。林焕知道他从小就有这毛病,其实心里知道事情还是要做的,只是喜欢撒娇罢了。于是就答应他只要乖乖去赴宴,晚上不管多晚回来都等着他。

  “真的?”

  “真的。”

  “那赶紧的吧,别让人家公公等急了。”严云璋美滋滋的拿起簪子自己戴冠,“其实我也不是想做什么。就是好几天没见着你了想和你说说话。你要是晚上困了先睡就行。”

  林焕给他系上披风笑道:“我可不困。我有小欢陪着呢。”

  “啧。明天就让柴妈给它炖了。”

  “行了,快启程吧将军。”林焕嘱咐他喝酒之前先吃点东西,别空着肚子就喝。

  说到这严云璋才想起件事:“春梅呢?怎么昨天回来就没见着她。”

  林焕怕他担心,说春梅这两天感风寒了挺厉害的,怕过给他所以昨天就没出来。

  “这小妮子难得生病,快让她好好歇着吧。不过她研究出来的醒酒茶还挺管用的,晚上你问问她配方,帮我准备点。”

  “好。”

  送走了严云璋,林焕松了口气,赶紧把兔子托付给宋叔照看,换上衣服就要上街去——今天是八月十五,白天这会儿闹市正是人多的时候,他得趁机多赚点钱才行。

  宋叔看他铁了心要去,拦是拦不住了,便嘱咐他早去早回,小心安全。

  “放心吧宋叔。”林焕穿戴完后看了一眼在笼子里小灰兔,笑了笑:“宋叔,它也叫小欢。”

  “将军起的?”

  “嗯。”

  宋叔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其实关于将军,有件事我觉得应该跟你说说。”

  “等我回来吧宋叔。”林焕戴上斗笠出门而去。

  今天街上果然热闹,乞丐老唐见他来了让他赶紧过来:“你个后生,不是说好早点来吗?看看,隔壁刷把式的都已经开张了!”

  林焕赶忙道歉,把带的吃食给老唐。老唐拿出块饼子咬了两口,态度好了不少,让他一会儿唱歌的时候尽管放开了喉咙,今天可是要把周遭的人都比下去才行。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因为身量不足,林焕唱着唱着便寻了两个别人不要的货箱子站了上去。只是有琴有歌,独独少了舞,这让林焕越发的怀念起当年和小秦一起登台卖艺的日子。

  那时候他们一个弹琴作歌,一个翩然起舞,虽然日子过得苦了点,但是听到台下观众一声赛过一声的叫好,心里也是高兴的。

  林焕其实自父母双亡后就变成了极自卑的一个人。别人都说他的脸上生来就带着三分苦相,眼底的一颗泪痣更是代表着今生有着流不尽的泪。他被人排挤,被人嫌弃,被人当成扫把星,如果不是小秦后来接纳了他,他怕是一生都要躲在春香楼的后院里生火做饭洗衣扫地了。

  即便是后来成了名角,林焕也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优秀,只不过是尽了一个小倌的本分。就像他从前给严云璋当书童时兢兢业业规劝他认真读书一样,林焕觉得春香楼供了自己衣食自己就得拿出点本事来,以至于他有次上街差点被一个排了许久也不能和他单独相处的男人用强了才有了那么一点出名了的自觉。

  如今再次献艺,虽然身上还背着债,但林焕却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舒畅。他不必再担忧自己今天唱的曲目是否和观众的口味,更不必事后和一个个如狼似虎的人对坐,只管遵从自己的心愿,把那些珠玉般玲珑润泽的美词美腔从自己的嗓子里自由自在的唱出来。

  他还唱了许多从前妈妈不让他唱的词,那些慷慨激昂直耸云霄的词,那些光是听着就能想到家国天下金戈铁马的词。他唱的酣畅,唱的痛快,再也不用怕今天使过了力气明天登不了台,更不用担心唱砸了唱跑了会被同行挤兑宾客笑话,只要大大方方作揖道歉,底下的人哈哈一笑,胡琴重新奏响又是一段新乐章。

  【作者有话说:希望大家多给我一些评论!真的超想知道大家的想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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